9月15日上午,淮北市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安徽省政協港澳臺僑和外事委員會原副主任王學銀(正廳級)犯貪污罪、受賄罪一案,在淮北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淮北市檢察院檢察長唐保銀出庭支持公訴。
檢察機關指控,2002年至2020年,被告人王學銀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伙同他人侵吞公共財物,數額特別巨大;為他人在工程承攬、土地收儲、項目貸款、人事調整等方面謀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檢察機關認為,其行為已觸犯了刑法,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貪污罪、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公訴人出示了相關證據,分析了被告人的犯罪成因,詳細闡述了本案的社會危害性和警示教育意義,被告人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和答辯,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意見。被告人王學銀對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和罪名均無異議,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省紀委監委、省法院、省檢察院、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等單位和省、市兩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共40余人旁聽了本次庭審。
本案將擇期宣判。